民國115年 第1梯次 國貿業務乙級 學科

第30題

有關開狀銀行拒付案件之處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有關開狀銀行拒付案件之處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1. (1) 提示人收到拒付通知後,無權要求退回單據
  2. (2) 申請人如證實單據違反買賣契約時,開狀銀行可拒付
  3. (3) 開狀銀行拍發之拒付通知,得分次敘明瑕疵
  4. (4) 如信用狀規定單據分兩次寄送,則拒付通知日期之起算,以收到第一次寄單為準

官方答案

(4) 如信用狀規定單據分兩次寄送,則拒付通知日期之起算,以收到第一次寄單為準

解析

依UCP 600相關規範及銀行實務,如信用狀規定單據分兩次寄送,拒付通知期限之起算以收到第一次寄單之日為準,銀行應自收到第一批單據起開始計算審單期間。選項1錯誤,依UCP 600第16條d項,提示人收到拒付通知後有權要求退回單據;選項2錯誤,依UCP 600第4條信用狀獨立原則,銀行處理的是單據而非契約,不得以單據違反買賣契約為由拒付;選項3錯誤,依UCP 600第16條c項,拒付通知必須以單一通知一次敘明所有瑕疵,不得分次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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