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第1梯次 國貿業務乙級 學科

第41題

依勞動檢查法施行細則規定,事業單位如不服勞動檢查結果,應於勞動檢查結果通知書送達之次 日起10 日內,以書面敘明理由向勞動檢查機構提出?

題目

依勞動檢查法施行細則規定,事業單位如不服勞動檢查結果,應於勞動檢查結果通知書送達之次 日起10 日內,以書面敘明理由向勞動檢查機構提出?

  1. (1) 抗議
  2. (2) 異議
  3. (3) 申訴
  4. (4) 陳情

官方答案

(2) 異議

解析

依《勞動檢查法施行細則》規定,事業單位對勞動檢查結果不服時,應於結果通知書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敘明理由向勞動檢查機構提出「異議」,此為法定救濟程序,用語必須精確。選項1「抗議」僅為一般性表達不滿,非法定用語;選項3「申訴」通常指勞工就權益受損向主管機關陳訴;選項4「陳情」係民眾向機關陳述意見或請求之泛稱。法規明文使用「異議」二字,故正確答案為2。事業單位若逾10日期限未提異議,該檢查結果即告確定,日後欲再爭執將更為困難,因此務必把握法定期限,以書面詳述理由提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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