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 第2梯次 國貿業務丙級 學科

第28題

貿易條件之功用不包含

題目

貿易條件之功用不包含

  1. (1) 確定價格的構成
  2. (2) 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
  3. (3) 確定應使用的付款方式
  4. (4) 確定交貨品質、數量的認定之時點

官方答案

(3) 確定應使用的付款方式

解析

貿易條件(如 Incoterms)主要規範交貨地點、風險移轉時點、費用負擔、通關與保險義務,並據以構成價格基礎,同時作為品質、數量認定的時點,因此能確定價格構成、雙方權利義務及交貨品質數量的認定時點。付款方式(如信用狀、匯款、託收)由買賣雙方另行約定,並非貿易條件所規範的內容,故選項 3 不屬於其功用。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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