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1梯次 國貿業務丙級 學科

第76題

下列何種原因所導致的遲延交貨,賣方仍需負責?

題目

下列何種原因所導致的遲延交貨,賣方仍需負責?

  1. (1) 戰爭
  2. (2) 天災
  3. (3) 罷工封鎖
  4. (4) 第三人的過失

官方答案

(4) 第三人的過失

解析

戰爭、天災及罷工封鎖通常屬不可抗力或免責事由,契約若無特別約定,賣方可據以主張不負遲延責任;第三人的過失則不同,出賣人對其履行輔助人或分包廠商的行為仍應負責,不能以「是第三人造成的」免除交貨義務。故選第三人的過失。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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