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國貿業務丙級 學科
第62題
依據U C P 600 之規定,信用狀不得變更何種條件轉讓?
題目
依據U C P 600 之規定,信用狀不得變更何種條件轉讓?
- (1) 押匯期限
- (2) 交易金額
- (3) 裝船期限
- (4) 貨物數量
官方答案
(4) 貨物數量
解析
依 UCP 600 第38條可轉讓信用狀規定,轉讓時得變更者包括:金額、單價、有效期、提示期間及最遲裝運日(均可減少或提前)。但「貨物數量」隸屬於貨物說明(description of goods),轉讓證之貨物說明須與原證一致,不得變更數量。故不得變更之條件為貨物數量,選項4正確;押匯期限、交易金額、裝船期限均得於轉讓時調整。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