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國貿業務丙級 學科

第64題

進口危險物品之提貨應辦理

題目

進口危險物品之提貨應辦理

  1. (1) 正常提貨
  2. (2) 共同海損提貨
  3. (3) 貨櫃提貨
  4. (4) 船邊提貨

官方答案

(4) 船邊提貨

解析

進口危險物品因具有易燃、易爆、毒性或腐蝕等特性,不宜在碼頭倉庫長時間堆置,故採「船邊提貨」,由收貨人於船邊直接接貨、裝車運離,以縮短暴露時間並降低危害。正常提貨是貨物卸入港區倉庫後再憑提單提領;共同海損提貨是貨物涉及共同海損時,收貨人須提供擔保或簽署海損保證書才能提貨;貨櫃提貨則適用於貨櫃貨,兩者皆非危險品慣用的作業方式。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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