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國貿業務丙級 學科

第8題

限押信用狀之下的部份轉讓,通常以下列何者為辦理分割轉讓之銀行?

題目

限押信用狀之下的部份轉讓,通常以下列何者為辦理分割轉讓之銀行?

  1. (1) 開狀銀行
  2. (2) 押匯銀行
  3. (3) 保兌銀行
  4. (4) 付款銀行

官方答案

(2) 押匯銀行

解析

限押信用狀(restricted L/C)係指定受益人僅能向特定銀行辦理押匯。受益人辦理部分轉讓時,實務上須向原辦理押匯的銀行(即押匯銀行、通常為通知銀行)申請分割轉讓,由該行就信用狀金額分割並分別通知受讓人,以確保單據與押匯作業一致。開狀銀行是開立信用狀的進口地銀行,不直接受理出口商的轉讓申請;保兌銀行僅負保兌責任;付款銀行負責付款,三者通常都不是辦理分割轉讓的受理銀行。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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