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2梯次 國貿業務丙級 學科
第80題
下列何種原因所導致的遲延交貨,賣方仍需負責?
題目
下列何種原因所導致的遲延交貨,賣方仍需負責?
- (1) 罷工封鎖
- (2) 戰爭
- (3) 第三人的過失
- (4) 天災
官方答案
(3) 第三人的過失
解析
國際貿易契約通常訂有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條款,對於罷工封鎖、戰爭、天災等非當事人所能控制的客觀事由,賣方可主張免責或展延交貨期限。至於第三人的過失,例如協力廠商、運送人或其他配合廠商疏失造成延誤,屬於賣方應自行承擔的履約風險,賣方仍須對買方負責,不能據以免責。因此選項1、2、4屬常見的不可抗力事由,選項3的第三人過失才是賣方仍需負責的原因。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