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2梯次 國貿業務丙級 學科

第24題

商品價目表的寄送視為

題目

商品價目表的寄送視為

  1. (1) 要約的引誘
  2. (2) 承諾
  3. (3) 要約
  4. (4) 反要約

官方答案

(1) 要約的引誘

解析

依民法要約與承諾的觀念,要約須具備「願受拘束」的意思,且內容確定、可得確定,相對人一承諾契約即成立。寄送商品價目表、型錄或報價單,通常只是提供交易資訊、引誘對方主動提出要約,屬於「要約的引誘」(invitation to offer),寄送人不受其拘束,也不因對方回覆即成立契約。承諾是對要約表示同意;要約須具備受拘束意思;反要約則是變更要約內容後所為的新要約,均與單純寄送價目表的性質不同。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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