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2梯次 國貿業務丙級 學科

第56題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下列何者屬不定期契約?

題目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下列何者屬不定期契約?

  1. (1) 特定性的工作
  2. (2) 季節性的工作
  3. (3) 有繼續性的工作
  4. (4) 臨時性或短期性的工作

官方答案

(3) 有繼續性的工作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有繼續性的工作應訂為不定期契約;只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的工作,才可訂為定期契約。所謂繼續性工作,是指該職務持續存在、不是只因一時業務需求而設,且雇主有長期用人需求。選項1的特定性工作(如承包單一工程)、選項2的季節性工作(如產季加工)、選項4的臨時性或短期性工作,均屬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所列可簽定期契約的類型,期間屆滿即終止,因此都不是不定期契約。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