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2梯次 國貿業務丙級 學科

第15題

我國對進出口貨品原產地之認定基準,係以原材料經加工或製造後所產生之貨品,其商品標準分類 前6 碼是否改變,或經過加工已完成重要製程或附加價值超過

題目

我國對進出口貨品原產地之認定基準,係以原材料經加工或製造後所產生之貨品,其商品標準分類 前6 碼是否改變,或經過加工已完成重要製程或附加價值超過

  1. (1) 35%
  2. (2) 25%
  3. (3) 40%
  4. (4) 50%

官方答案

(1) 35%

解析

依經濟部國際貿易局「進出口貨品原產地認定標準」第 4 條,原產地認定以原材料經加工或製造後,其商品標準分類(CCC 前 6 碼)是否改變;若未改變,則須經重要製程或附加價值率超過 35% 始視為該國原產地。故正解為 35%(選 1)。其餘 25%、40%、50% 均非法定門檻。計算時應以公式:(加工後價值-進口料件價值)÷加工後價值>35% 判斷,須「超過」而非等於 35%。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