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第1梯次 國貿業務丙級 學科

第69題

有權使用信用狀,享受信用狀利益的當事人稱為信用狀的

題目

有權使用信用狀,享受信用狀利益的當事人稱為信用狀的

  1. (1) 轉讓人
  2. (2) 申請人
  3. (3) 受益人
  4. (4) 開狀人

官方答案

(3) 受益人

解析

依 UCP 600 第 2 條定義,受益人指信用狀中指定的、有權使用信用狀並享受信用狀利益(即請求付款權)的當事人,通常為賣方/出口商。申請人為要求開立信用狀的買方;開狀人為開立信用狀的銀行;轉讓人僅在可轉讓信用狀項下出現,指將信用狀轉讓予第二受益人的原受益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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