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3梯次 視覺傳達設計丙級 學科
第78題
媒體若散佈色情資訊,刑法可判予
題目
媒體若散佈色情資訊,刑法可判予
- (1) 一年
- (2) 二年
- (3) 五年
- (4)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官方答案
(2) 二年
解析
依中華民國刑法第 235 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罰金。媒體散佈色情資訊屬此類妨害風化行為,法定刑期上限為二年。選項中的五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與本條法定刑度不符,一年則低於法定上限。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