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3梯次 視覺傳達設計丙級 學科

第28題

所謂廣告,就是

題目

所謂廣告,就是

  1. (1) 廣告主與電視公司
  2. (2) 廣告主與廣告公司
  3. (3) 廣告主與消費者
  4. (4) 廣告公司與消費者之間的媒介物

官方答案

(3) 廣告主與消費者

解析

廣告的本質是廣告主(出資者)透過大眾媒體,將商品或服務資訊傳達給消費者,以達成銷售或建立形象的目的。因此廣告所連結的雙方是「廣告主與消費者」,廣告即兩者間的溝通橋樑。選項1、2把對象誤為電視公司或廣告公司,廣告公司僅是執行製作的仲介;選項4雖提到媒介物概念正確,但主體誤寫為廣告公司而非廣告主。故正確為廣告主與消費者。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