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3梯次 視覺傳達設計-識別形象設計PC乙級 術科

第3題

三、商店標誌、標準字及名片編排輸出列印於一張A3 紙上(名片需標示裁切線與 出血處理),菜單正反面須按比例縮放編排輸出列印於另一張A3 紙上(需標 示裁切線與出…

題目

三、商店標誌、標準字及名片編排輸出列印於一張A3 紙上(名片需標示裁切線與 出血處理),菜單正反面須按比例縮放編排輸出列印於另一張A3 紙上(需標 示裁切線與出血處理),並存檔於電腦桌面及考場提供之隨身碟,檔案名稱為 個人術科測試編號-1、-2,完成之檔案不得備份攜出試場。

參考解答

  • 本科目(視覺傳達設計-識別形象設計)術科為電腦設計實作測驗,無書面標準答案。
  • 作答要求:依試題指定項目完成手繪創意發想圖與電腦設計正稿,並依規定尺寸、出血、裁切線編排輸出。
  • 評分重點:創意與主題切題性、編排構成、字體與色彩運用、正稿製作正確性、檔案命名與繳交格式。
  • 繳交規範:作品裱貼於 4K 襯卡並以描圖紙覆蓋,檔案存於指定位置且不得超過規定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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