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3梯次 視覺傳達設計-識別形象設計PC乙級 術科
第3題
三、作品須按比例縮放編排輸出列印於一張A3 紙上(應用項目需標示尺寸),並 存檔於電腦桌面及考場提供之隨身碟,檔案名稱為個人術科測試編號-1,完成 之檔案不得備…
題目
三、作品須按比例縮放編排輸出列印於一張A3 紙上(應用項目需標示尺寸),並 存檔於電腦桌面及考場提供之隨身碟,檔案名稱為個人術科測試編號-1,完成 之檔案不得備份攜出試場。
參考解答
- 本科目(視覺傳達設計-識別形象設計)術科為電腦設計實作測驗,無書面標準答案。
- 作答要求:依試題指定項目完成手繪創意發想圖與電腦設計正稿,並依規定尺寸、出血、裁切線編排輸出。
- 評分重點:創意與主題切題性、編排構成、字體與色彩運用、正稿製作正確性、檔案命名與繳交格式。
- 繳交規範:作品裱貼於 4K 襯卡並以描圖紙覆蓋,檔案存於指定位置且不得超過規定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