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3梯次 視覺傳達設計-識別形象設計PC乙級 術科

第1題

一、請以創意發想之色稿為依據,可作適度發展與修正,完成電腦印刷正稿製作。

題目

一、請以創意發想之色稿為依據,可作適度發展與修正,完成電腦印刷正稿製作。

參考解答

  • 本科目(視覺傳達設計-識別形象設計)術科為電腦設計實作測驗,無書面標準答案。
  • 作答要求:依試題指定項目完成手繪創意發想圖與電腦設計正稿,並依規定尺寸、出血、裁切線編排輸出。
  • 評分重點:創意與主題切題性、編排構成、字體與色彩運用、正稿製作正確性、檔案命名與繳交格式。
  • 繳交規範:作品裱貼於 4K 襯卡並以描圖紙覆蓋,檔案存於指定位置且不得超過規定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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