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3梯次 視覺傳達設計-識別形象設計PC乙級 術科
第2題
二、應檢人可自由使用電腦內軟體、圖檔及字型,亦可根據個人創意的需要,自行 設計其他圖像,完成檔案不得超過100MB。
題目
二、應檢人可自由使用電腦內軟體、圖檔及字型,亦可根據個人創意的需要,自行 設計其他圖像,完成檔案不得超過100MB。
參考解答
- 本科目(視覺傳達設計-識別形象設計)術科為電腦設計實作測驗,無書面標準答案。
- 作答要求:依試題指定項目完成手繪創意發想圖與電腦設計正稿,並依規定尺寸、出血、裁切線編排輸出。
- 評分重點:創意與主題切題性、編排構成、字體與色彩運用、正稿製作正確性、檔案命名與繳交格式。
- 繳交規範:作品裱貼於 4K 襯卡並以描圖紙覆蓋,檔案存於指定位置且不得超過規定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