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3梯次 視覺傳達設計-插畫PC乙級 學科
第49題
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及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廢(污)水處理,其產生之污泥,依規定應作何 處理?
題目
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及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廢(污)水處理,其產生之污泥,依規定應作何 處理?
- (1) 應妥善處理,不得任意放置或棄置
- (2) 得交由清潔隊處理
- (3) 可作為建築土方
- (4) 可作為農業肥料
官方答案
(1) 應妥善處理,不得任意放置或棄置
解析
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及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在處理廢(污)水時所產生的污泥,應妥善處理,不得任意放置或棄置。污泥常含有機污染物與重金屬,若未經處理即交由清潔隊、作為建築土方或農業肥料,可能造成二次污染,須經核准的處理流程與用途才能流用,不能任意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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