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3梯次 視覺傳達設計─包裝設計MAC乙級 學科
第35題
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食品包裝上的標示字體之長度及寬度,不得小於幾毫米
題目
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食品包裝上的標示字體之長度及寬度,不得小於幾毫米
- (1) 4 毫米
- (2) 3 毫米
- (3) 5 毫米
- (4) 2 毫米
官方答案
(4) 2 毫米
解析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其施行細則對食品標示的規定,包裝食品的品名、內容物、添加物、營養標示等文字,其字體長度及寬度不得小於二毫米,以確保消費者能在正常選購距離下清楚辨識。若包裝最大表面積較小,致難以符合上述尺寸時,字體雖得縮小,仍須以清楚可辨為原則。因此四毫米、三毫米、五毫米都不是法定下限,只有二毫米符合規定;這類題目要記住「二毫米」是標示字體的最小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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