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3梯次 視覺傳達設計─包裝設計MAC乙級 學科

第35題

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食品包裝上的標示字體之長度及寬度,不得小於幾毫米

題目

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食品包裝上的標示字體之長度及寬度,不得小於幾毫米

  1. (1) 4 毫米
  2. (2) 3 毫米
  3. (3) 5 毫米
  4. (4) 2 毫米

官方答案

(4) 2 毫米

解析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其施行細則對食品標示的規定,包裝食品的品名、內容物、添加物、營養標示等文字,其字體長度及寬度不得小於二毫米,以確保消費者能在正常選購距離下清楚辨識。若包裝最大表面積較小,致難以符合上述尺寸時,字體雖得縮小,仍須以清楚可辨為原則。因此四毫米、三毫米、五毫米都不是法定下限,只有二毫米符合規定;這類題目要記住「二毫米」是標示字體的最小門檻。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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