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3梯次 視覺傳達設計─包裝設計MAC乙級 學科

第26題

有流產病史之孕婦,宜避免相關作業,下列何者為非?

題目

有流產病史之孕婦,宜避免相關作業,下列何者為非?

  1. (1) 避免提舉3 公斤重物的職務
  2. (2) 避免重體力勞動的職務
  3. (3) 避免砷或鉛的暴露
  4. (4) 避免每班站立7 小時以上之作業

官方答案

(1) 避免提舉3 公斤重物的職務

解析

依勞工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 22 條及母性健康保護指導原則,有流產病史孕婦屬「高風險孕婦」,醫師建議應避免:重體力勞動、接觸鉛、砷等生殖毒物、長時間站立(通常超過 4 小時/班)。提舉 3 公斤屬輕量負荷,一般孕婦亦可勝任,非必要避免項目,故 1 為非正確敘述。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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