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1梯次 喪禮服務丙級 學科

第51題

未經核准,擅自使用移動式火化設施經營火化業務,依殯葬管理條例第73 條規定,應如何處 罰?

題目

未經核准,擅自使用移動式火化設施經營火化業務,依殯葬管理條例第73 條規定,應如何處 罰?

  1. (1) 先要求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者,處新臺幣10 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罰鍰
  2. (2) 最高得處新台幣300 萬元罰鍰
  3. (3) 新臺幣30 萬元以上100 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
  4. (4) 無按次處罰之規定

官方答案

(3) 新臺幣30 萬元以上100 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

解析

依《殯葬管理條例》第73條第1款規定:未經核准擅自設置或變更火化設施(含移動式火化設施)經營火化業務者,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不改善者,得按次處罰。選項1罰鍰金額過低(10-30萬)且屬第74條一般違規罰則;選項2金額錯誤且無「最高」用語;選項4錯誤因第73條明定得按次處罰。故選項3正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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