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1梯次 喪禮服務丙級 學科
第22題
下列對殯葬設施應有設施之共用及聯外道路之規定,何者敘述有誤?
題目
下列對殯葬設施應有設施之共用及聯外道路之規定,何者敘述有誤?
- (1) 殯葬設施合併設置者,殯葬管理條例第12 條至第16 條之應有設施得共用之
- (2) 殯葬設施應有設施之共用,乃為節省土地資源
- (3) 第12 條至第16 條應有設施之設置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4) 殯葬設施之聯外道路,其寬度不得小於6 公尺
官方答案
(3) 第12 條至第16 條應有設施之設置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解析
依《殯葬管理條例》第17條:第12條至第16條應有設施之設置標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非中央主管機關。選項3敘述有誤。選項1正確:合併設置得共用設施。選項2正確:共用目的為節省土地資源。選項4正確:聯外道路寬度不得小於6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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