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1梯次 攝影丙級 學科

第2題

勞動基準法所稱平均工資,為計算事由發生之當日前幾個月內所得工資除以該期間之總日數 所得之金額?

題目

勞動基準法所稱平均工資,為計算事由發生之當日前幾個月內所得工資除以該期間之總日數 所得之金額?

  1. (1) 6 個月
  2. (2) 3 個月
  3. (3) 4 個月
  4. (4) 1 個月

官方答案

(1) 6 個月

解析

勞動基準法第 2 條第 4 款規定,平均工資是指計算事由發生之當日前 6 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總日數所得的金額;工作未滿 6 個月者,則以實際工作期間計算。此期間可平抑季節性或加班造成的波動,使資遣費、退休金等計算更合理,因此正確期間為 6 個月,不是 1、3 或 4 個月。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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