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1梯次 攝影丙級 學科

第12題

證件照攝影的佈光,主燈應置於被攝體前方

題目

證件照攝影的佈光,主燈應置於被攝體前方

  1. (1) 15°
  2. (2) 45°
  3. (3) 30°
  4. (4) 90°

官方答案

(2) 45°

解析

證件照佈光以「主燈 45°」為標準,主燈置於被攝體前方約 45° 的高度與水平角,能立體表現五官又避免鼻影過重,故選項 2 正確,此為攝影基礎的 45 度布光法。90° 側光(選項 4)會產生強烈陰影,不適合證件照;15°、30°(選項 1、3)光比過平或立體感不足。證件照要求五官清晰、光影均勻,45° 主燈配合補光與背景燈,可獲得端正清晰的影像,是照相佈光的固定考點。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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