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3梯次 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配管丙級 學科
第3題
依下水道法第19 條第1 項規定,下水道可使用之地區,其用戶應於公告開始使用之日起
題目
依下水道法第19 條第1 項規定,下水道可使用之地區,其用戶應於公告開始使用之日起
- (1) 1 年內
- (2) 無限期
- (3) 6 個月內
- (4) 3 個月內與下水道完成聯接使用
官方答案
(3) 6 個月內
解析
下水道法第19條第1項規定,下水道可使用的地區,用戶應於公告開始使用之日起6個月內與下水道完成聯接使用。立法目的是讓公共下水道接管後,污水能儘速納入系統處理,避免繼續排入水溝污染環境;逾期未聯接者,主管機關得依規定處罰並代為辦理。1年與3個月均非法定期限,無限期更與強制聯接的立法意旨相違。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