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3梯次 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配管丙級 學科
第74題
凡挖掘工程對其他既有設施之構造及功能有害之虞時,應於作業前
題目
凡挖掘工程對其他既有設施之構造及功能有害之虞時,應於作業前
- (1) 先行試挖,無須協調
- (2) 通知主管單位遷移
- (3) 通知主管單位提供相關資料,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 (4) 通知主管單位提供相關資料, 再行試挖,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官方答案
(4) 通知主管單位提供相關資料, 再行試挖,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解析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6 條事業單位應提供安全衛生作業環境、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166 條及開挖作業安全守則:挖掘工程可能影響既有設施時,應先通知主管單位(如自來水、電信、瓦斯、電力等管線單位)提供相關資料(管線圖、埋設深度等),再行試挖確認實際位置,並做好支撐、護欄、警告標誌等安全防護措施,不可單獨試挖或僅通知遷移。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