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3梯次 電腦輔助機械設計製圖乙級 學科
第7題
下列何者「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題目
下列何者「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 (1) 縣市政府提供村里長轄區內符合資格之老人名冊供發放敬老金
- (2) 網路購物公司為辦理退貨,將客戶之住家地址提供予宅配公司
- (3) 公司基於人事管理之特定目的,張貼榮譽榜揭示績優員工姓名
- (4) 學校將應屆畢業生之住家地址提供補習班招生使用
官方答案
(4) 學校將應屆畢業生之住家地址提供補習班招生使用
解析
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非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應限於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學校蒐集學生住址之目的在於學籍管理與聯絡,將應屆畢業生住家地址提供補習班招生,屬特定目的外之利用,且無當事人同意或其他法定事由,已違反個資法。其餘三項:發放敬老金之造冊、退貨所需之宅配地址、人事管理之榮譽榜揭示姓名,均與原蒐集目的相符且未逾越必要範圍。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