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3梯次 電腦輔助機械設計製圖乙級 學科
第51題
根據性別平等工作法,下列何者非屬職場性別歧視?
題目
根據性別平等工作法,下列何者非屬職場性別歧視?
- (1) 雇主考量女性以家庭為重之社會期待, 裁員時優先資遣女性
- (2) 雇主考量男性賺錢養家之社會期待,提供男性高於女性之薪資
- (3) 雇主事先與員工約定倘其有懷孕之情事,必須離職
- (4) 有未滿2 歲子女之男性員工,也可申請每日六十分鐘的哺乳時間
官方答案
(4) 有未滿2 歲子女之男性員工,也可申請每日六十分鐘的哺乳時間
解析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4條規定:育有未滿2歲子女之員工(不分性別),每日享有60分鐘哺乳(集乳)時間,視為工作時間。選項1因性別刻板印象優先資遣女性,屬第11條禁止之解僱歧視;選項2同工不同酬違反第10條薪資平等原則;選項3預先約定懷孕必須離職,屬第11條禁止之因懷孕解僱歧視。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