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太陽光電設置乙級 學科

第41題

下列有關著作權的敘述,何者不正確?

題目

下列有關著作權的敘述,何者不正確?

  1. (1) 著作權的侵害屬於「非告訴乃論」罪,當發生侵害時,著作權人可以自己決定到底要不要對侵權之人進行刑事告訴
  2. (2) 到攝影展拍攝展示的作品,分贈給朋友,已侵害著作權的行為
  3. (3) 為紀念已故著作人,劇組導演可改拍原著作人的作品,但必須待著作權存續期消滅
  4. (4) 著作財產權是財產權的一種,可轉讓他人,也可由繼承人依法繼承

官方答案

(1) 著作權的侵害屬於「非告訴乃論」罪,當發生侵害時,著作權人可以自己決定到底要不要對侵權之人進行刑事告訴

解析

依著作權法,著作權之刑事侵害原則上屬「告訴乃論」罪,須權利人提出告訴才予以追訴。選項1卻稱其為「非告訴乃論」並由著作權人決定是否告訴,與法規規定不符,故為不正確。選項2於攝影展拍攝展示作品分贈朋友,涉及重製與散布,已侵害著作權;選項4著作財產權得讓與並由繼承人繼承,均正確。選項3紀念已故著作人改作須待著作權存續期間屆滿,亦符法制,故不正確者為選項1。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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