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2梯次 太陽光電設置乙級 學科

第17題

廠商或其負責人與機關首長有下列何者之情形者,不影響參與該機關之採購?

題目

廠商或其負責人與機關首長有下列何者之情形者,不影響參與該機關之採購?

  1. (1) 三親等以內血親或姻親
  2. (2) 同財共居親屬
  3. (3) 同學
  4. (4) 配偶

官方答案

(3) 同學

解析

政府採購法第 15 條第 4 項規定,廠商或其負責人與機關首長具有配偶、三親等以內血親或姻親、同財共居親屬之關係者,不得參與該機關之採購,以避免利益輸送;同項但書並規定,若執行反而不利於公平競爭或公共利益,得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免除。同學關係不在列舉範圍內,既不屬親屬,也非同財共居,故不影響參與採購,選 3。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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