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1梯次 太陽光電設置乙級 學科

第28題

甲公司開發部主管A 掌握公司最新技術製程,並約定保密協議,離職後就任同業乙公司,將甲公司 之機密技術揭露於乙公司,使甲公司蒙受巨額營業上損失,下列何者「非」屬A…

題目

甲公司開發部主管A 掌握公司最新技術製程,並約定保密協議,離職後就任同業乙公司,將甲公司 之機密技術揭露於乙公司,使甲公司蒙受巨額營業上損失,下列何者「非」屬A 可能涉及之刑事責 任?

  1. (1) 刑法之洩漏工商秘密罪
  2. (2) 營業秘密法之以不正方法取得營業秘密罪
  3. (3) 刑法之背信罪
  4. (4) 營業秘密法之未經授權洩漏營業秘密罪

官方答案

(2) 營業秘密法之以不正方法取得營業秘密罪

解析

本題關鍵在於「取得」與「洩漏」的區別。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1第1項第1款所稱以不正方法取得營業秘密,係指以竊取、侵占、詐術、脅迫、擅自重製等手段取得;A是因擔任開發部主管而合法知悉、持有公司技術,並非以上述手段取得,故不該當該款。A離職後未經授權向乙公司揭露,可能成立同條項第2款未經授權洩漏營業秘密罪,也可能觸犯刑法第317條洩漏工商秘密罪;其曾任主管,若違背任務致公司受損,背信罪亦有論究空間。因此選2。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