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2梯次 太陽光電設置乙級 學科

第37題

依「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規定,申請第三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備登記時,如 太陽光電發電設備達100 瓩以上,下列何者非屬應檢附文件?

題目

依「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規定,申請第三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備登記時,如 太陽光電發電設備達100 瓩以上,下列何者非屬應檢附文件?

  1. (1) 依法登記執業之電機技師或相關專業技師辦理設計與監造之證明文件
  2. (2) 與施工廠商簽訂之工程合約書
  3. (3) 監造技師簽證之竣工試驗報告
  4. (4) 原核發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同意備案文件影本

官方答案

(2) 與施工廠商簽訂之工程合約書

解析

依「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第三型太陽光電設備申請設備登記時,達 100 瓩以上者應檢附依法登記執業之電機技師或相關專業技師辦理設計與監造之證明文件、監造技師簽證之竣工試驗報告,以及原核發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同意備案文件影本等。與施工廠商簽訂之工程合約書並非設備登記應檢附文件,故選 2。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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