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1梯次 太陽光電設置乙級 學科

第24題

主管機關審查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如認為已足以判斷未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作成之審 查結論可能為下列何者?

題目

主管機關審查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如認為已足以判斷未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作成之審 查結論可能為下列何者?

  1. (1) 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
  2. (2) 補充修正資料再審
  3. (3) 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
  4. (4) 認定不應開發

官方答案

(3) 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

解析

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主管機關審查環境影響說明書,認為已足以判斷對環境無重大影響之虞者,應作成「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之結論。故答案為選項3。若認有影響則可能要求進入第二階段環評或補充修正資料再審;認不應開發係針對有重大影響且無法減輕之情況。題意為未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依法即應通過審查。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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