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1年 第3梯次 建築製圖應用甲級 學科
第32題
學校建築樓梯之踏步面級深,法規規定不得小於多少cm?
題目
學校建築樓梯之踏步面級深,法規規定不得小於多少cm?
- (1) 24
- (2) 28
- (3) 21
- (4) 26
官方答案
(4) 26
解析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33條規定,學校建築樓梯的踏步級高應在18公分以下、級深不得小於26公分,以配合學童步幅較小、上下樓頻繁的使用特性。24公分與21公分都小於26公分,不符規定;28公分雖大於26公分,但並非條文所定的下限值。故選26公分。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