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3梯次 建築製圖應用甲級 學科
第40題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題目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 (1) 非連續曠工但1 個月內累計達3 日以上者
- (2)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 (3) 確定被法院判刑6 個月以內並諭知緩刑超過1 年以上者
- (4) 經常遲到早退者
官方答案
(2)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 12 條規定,勞工對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為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曠工須繼續曠工 3 日或 1 個月內曠工達 6 日;受有期徒刑確定須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經常遲到早退並非法定終止事由。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