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3梯次 建築製圖應用甲級 學科
第57題
公務機關首長要求人事單位聘僱自己的弟弟擔任工友,違反何種法令?
題目
公務機關首長要求人事單位聘僱自己的弟弟擔任工友,違反何種法令?
- (1)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 (2) 刑法
- (3) 未違反法令
- (4) 貪污治罪條例
官方答案
(1)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解析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範公職人員執行職務時,不得因其本人或關係人的利益而影響公務;該法所稱關係人包括配偶、二親等以內的親屬。弟弟屬於二親等旁系血親,機關首長要求人事單位聘僱自己的弟弟擔任工友,涉及進用關係人的人事事項,構成利益衝突,應依該法迴避,不得介入或指示。刑法與貪污治罪條例主要處罰具體犯罪行為,本案尚未涉及不法所有意圖或收賄等構成要件;「未違反法令」的說法也不正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