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3梯次 建築製圖應用甲級 學科

第57題

公務機關首長要求人事單位聘僱自己的弟弟擔任工友,違反何種法令?

題目

公務機關首長要求人事單位聘僱自己的弟弟擔任工友,違反何種法令?

  1. (1)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2. (2) 刑法
  3. (3) 未違反法令
  4. (4) 貪污治罪條例

官方答案

(1)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解析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範公職人員執行職務時,不得因其本人或關係人的利益而影響公務;該法所稱關係人包括配偶、二親等以內的親屬。弟弟屬於二親等旁系血親,機關首長要求人事單位聘僱自己的弟弟擔任工友,涉及進用關係人的人事事項,構成利益衝突,應依該法迴避,不得介入或指示。刑法與貪污治罪條例主要處罰具體犯罪行為,本案尚未涉及不法所有意圖或收賄等構成要件;「未違反法令」的說法也不正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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