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2梯次 建築製圖應用乙級 學科

第62題

都市計畫經發布實施後,遇有哪些情事時,當地直轄市、縣(市)(局)政府或鄉、鎮、 縣轄市公所,應視實際情況迅行變更?

題目

都市計畫經發布實施後,遇有哪些情事時,當地直轄市、縣(市)(局)政府或鄉、鎮、 縣轄市公所,應視實際情況迅行變更?

  1. (1) 為適應國防或經濟發展之需要時
  2. (2) 促進地方建設之需要時
  3. (3) 促進地方經濟發展之需要時
  4. (4) 因戰爭、地震、水災、風災、火災或其他重大事變遭受損壞時

官方答案

(1) 為適應國防或經濟發展之需要時、(4) 因戰爭、地震、水災、風災、火災或其他重大事變遭受損壞時

解析

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後,遇戰爭、地震、水災、風災、火災或其他重大事變遭受損壞,或為適應國防、經濟發展需要時,應視實際情況迅行變更。促進地方建設或促進地方經濟發展並非本條列舉的迅行變更事由,所以只有第1、4項正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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