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1梯次 建築製圖應用乙級 學科
第40題
供行動不便者使用之坡道,其高低差達75 公分以上,坡度不得超過
題目
供行動不便者使用之坡道,其高低差達75 公分以上,坡度不得超過
- (1) 1 比10
- (2) 1 比12
- (3) 1 比8
- (4) 1 比15
官方答案
(2) 1 比12
解析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中無障礙設施的規定,供行動不便者使用之坡道,坡度不得超過 1 比 12(約 8.33%);高低差達 75 公分以上時,仍須維持在 1 比 12 以內,並依規定設置中間休息平台,讓輪椅使用者有緩衝空間,避免費力或失控。1 比 10、1 比 8 的坡度都比 1 比 12 陡,1 比 15 雖然較平緩,但不是規定的上限值,故選 1 比 12。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