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1梯次 建築製圖應用乙級 學科
第61題
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之用地類別、使用項目及准許條件,依附表之規定,作下列哪些 使用時不受限制?
題目
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之用地類別、使用項目及准許條件,依附表之規定,作下列哪些 使用時不受限制?
- (1) 自用住宅
- (2) 捷運系統及其轉乘設施、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節水系統、環境品質監測站及都市防災救災設施使用
- (3) 停車場
- (4) 地下作自來水、下水道系統相關設施或滯洪設施使用
官方答案
(2) 捷運系統及其轉乘設施、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節水系統、環境品質監測站及都市防災救災設施使用、(4) 地下作自來水、下水道系統相關設施或滯洪設施使用
解析
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附表 14 公共設施保留地多目標使用規定:第 2 項捷運系統、轉乘設施、公共自行車、節水系統、環境品質監測站、都市防災救災設施;第 4 項地下作自來水、下水道、滯洪設施,均不受限制。自用住宅與停車場須符合條件始得使用。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