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建築製圖應用乙級 學科

第62題

住宅、集合住宅等類似用途建築物樓板挑空設計者,下列敘述哪些正確?

題目

住宅、集合住宅等類似用途建築物樓板挑空設計者,下列敘述哪些正確?

  1. (1) 挑空樓層高度不得超過6 公尺
  2. (2) 挑空部分每處面積不得小於15 平方公尺
  3. (3) 未挑空部分上、下樓層高度合計不得超過7 公尺
  4. (4) 挑空部分每處面積不得小於12 平方公尺

官方答案

(1) 挑空樓層高度不得超過6 公尺、(2) 挑空部分每處面積不得小於15 平方公尺

解析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有關樓板挑空之規定,住宅、集合住宅等類似用途建築物的挑空設計須符合:挑空樓層高度不得超過 6 公尺;挑空部分每處面積不得小於 15 平方公尺;未挑空部分上、下樓層高度合計不得超過 6 公尺。故選項 1、2 正確;選項 3 的 7 公尺與選項 4 的 12 平方公尺,均與上述 6 公尺、15 平方公尺之規定不符。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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