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建築製圖應用乙級 學科
第62題
住宅、集合住宅等類似用途建築物樓板挑空設計者,下列敘述哪些正確?
題目
住宅、集合住宅等類似用途建築物樓板挑空設計者,下列敘述哪些正確?
- (1) 挑空樓層高度不得超過6 公尺
- (2) 挑空部分每處面積不得小於15 平方公尺
- (3) 未挑空部分上、下樓層高度合計不得超過7 公尺
- (4) 挑空部分每處面積不得小於12 平方公尺
官方答案
(1) 挑空樓層高度不得超過6 公尺、(2) 挑空部分每處面積不得小於15 平方公尺
解析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有關樓板挑空之規定,住宅、集合住宅等類似用途建築物的挑空設計須符合:挑空樓層高度不得超過 6 公尺;挑空部分每處面積不得小於 15 平方公尺;未挑空部分上、下樓層高度合計不得超過 6 公尺。故選項 1、2 正確;選項 3 的 7 公尺與選項 4 的 12 平方公尺,均與上述 6 公尺、15 平方公尺之規定不符。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