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3梯次 建築製圖應用乙級 學科
第10題
下列何者「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題目
下列何者「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 (1) 學校將應屆畢業生之住家地址提供補習班招生使用
- (2) 網路購物公司為辦理退貨,將客戶之住家地址提供予宅配公司
- (3) 公司基於人事管理之特定目的,張貼榮譽榜揭示績優員工姓名
- (4) 縣市政府提供村里長轄區內符合資格之老人名冊供發放敬老金
官方答案
(1) 學校將應屆畢業生之住家地址提供補習班招生使用
解析
個人資料保護法要求蒐集、處理、利用個人資料須有特定目的,且須在必要範圍內為之。學校將應屆畢業生的住家地址提供給補習班招生使用,屬於逾越原蒐集目的之利用,且未經當事人同意,構成違反個資法。網路購物公司為辦理退貨而把客戶地址提供給宅配業者,是履行契約的必要利用;公司基於人事管理的特定目的張貼績優員工姓名,屬正當管理行為;縣市政府提供符合資格的名冊供發放敬老金,屬社會福利特定目的內的利用。故選 1。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