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3梯次 建築製圖應用乙級 學科
第16題
供行動不便者使用之坡道,其高低差達75 公分以上,坡度不得超過
題目
供行動不便者使用之坡道,其高低差達75 公分以上,坡度不得超過
- (1) 1 比12
- (2) 1 比15
- (3) 1 比10
- (4) 1 比8
官方答案
(1) 1 比12
解析
依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第 9 條,供行動不便者使用之坡道,高低差達 75 公分以上者,其坡度不得超過 1:12。高低差未達 75 公分者坡度不得超過 1:10。選項 2(1:15)較緩非法規最低標準;選項 3(1:10)適用於高低差未達 75 公分之情況;選項 4(1:8)過陡不符規範。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