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3梯次 建築製圖應用乙級 學科

第48題

依工廠類建築基本設施及設備標準,裝卸位長度不得小於13 公尺,寬度不得小於4 公尺,淨高 不得小於

題目

依工廠類建築基本設施及設備標準,裝卸位長度不得小於13 公尺,寬度不得小於4 公尺,淨高 不得小於

  1. (1) 3 公尺
  2. (2) 2.1 公尺
  3. (3) 4.2 公尺
  4. (4) 4 公尺

官方答案

(3) 4.2 公尺

解析

依《工廠類建築基本設施及設備標準》有關裝卸設施之規定,工廠應設置足夠之裝卸位供貨物進出;每一裝卸位之長度不得小於 13 公尺、寬度不得小於 4 公尺、淨高不得小於 4.2 公尺,以容納貨車、貨櫃車等車輛安全迴轉與作業。題目已給長、寬限制,所缺之淨高即為 4.2 公尺。其餘選項 2.1、3、4 公尺均低於標準規定。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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