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3梯次 建築製圖應用乙級 學科
第56題
起造人自接獲通知領取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之日起,逾多少個月未領取時,主管建築機關得將 該執照予以廢止
題目
起造人自接獲通知領取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之日起,逾多少個月未領取時,主管建築機關得將 該執照予以廢止
- (1) 6 個月
- (2) 9 個月
- (3) 3 個月
- (4) 1 個月
官方答案
(3) 3 個月
解析
依建築法規定,起造人自接獲主管建築機關通知領取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之日起,逾三個月未領取者,主管建築機關得將該執照予以廢止。這項規定的用意在避免核准案件長期懸而未決、占用審查與管理資源,並確保核發的執照與申請時的現況及計畫相符。6個月、9個月與1個月都不符法定三個月的期間,故正確選項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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