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3梯次 建築製圖應用乙級 學科
第63題
某建築基地為市場用地,欲適用實施都市計畫地區建築基地綜合設計須符合下列哪些之規定?
題目
某建築基地為市場用地,欲適用實施都市計畫地區建築基地綜合設計須符合下列哪些之規定?
- (1) 面積1,500 平方公尺以上
- (2) 臨接寬度在10 公尺以上之道路,其連續臨接長度25m 以上
- (3) 臨接寬度在8 公尺以上之道路,其連續臨接長度25m 以上
- (4) 面積1,000 平方公尺以上
官方答案
(3) 臨接寬度在8 公尺以上之道路,其連續臨接長度25m 以上、(4) 面積1,000 平方公尺以上
解析
綜合設計的適用門檻在於基地面積與臨路條件。一般基地須面積1,500平方公尺以上;市場用地則放寬,只要1,000平方公尺以上即可。臨接道路方面,須臨接寬度8公尺以上之道路,且連續臨接長度達25公尺以上。故市場用地應符合第3、4項;第1項的1,500平方公尺並非市場用地門檻,第2項的10公尺也非規定寬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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