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3梯次 建築製圖應用-手繪圖丙級 學科

第12題

小學校舍等供兒童使用之樓梯級高應為多少cm以下?

題目

小學校舍等供兒童使用之樓梯級高應為多少cm以下?

  1. (1) 16
  2. (2) 18
  3. (3) 24
  4. (4) 20

官方答案

(1) 16

解析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33條規定,樓梯每級高度不得大於20公分、級深不得小於24公分;但小學校舍等供兒童使用之樓梯,因兒童腿長與步幅較小,級高須降為16公分以下,級深並應加大,以維通行安全。18公分已超過16公分的上限,20公分是一般樓梯的容許上限,24公分更是連一般樓梯都不允許的級高,對兒童而言都過高。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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