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3梯次 陶瓷手拉坯丙級 學科

第43題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題目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1. (1) 經常遲到早退者
  2. (2) 確定被法院判刑6 個月以內並諭知緩刑超過1 年以上者
  3. (3)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4. (4) 非連續曠工但1 個月內累計3 日者

官方答案

(3)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解析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2款規定,勞工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選項1遲到早退非逕行解僱事由;選項2依同條第3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且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方符合;選項4依同條第6款,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3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6日者雇主始得不經預告解僱。故選3。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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