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3梯次 陶瓷手拉坯丙級 學科
第43題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題目
勞工在何種情況下,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 (1) 經常遲到早退者
- (2) 確定被法院判刑6 個月以內並諭知緩刑超過1 年以上者
- (3)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 (4) 非連續曠工但1 個月內累計3 日者
官方答案
(3) 不服指揮對雇主暴力相向者
解析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2款規定,勞工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選項1遲到早退非逕行解僱事由;選項2依同條第3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且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方符合;選項4依同條第6款,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3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6日者雇主始得不經預告解僱。故選3。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