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3梯次 陶瓷手拉坯丙級 學科
第6題
非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進行行銷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非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進行行銷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1) 倘非公務機關違反「應即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之義務,未於限期內改正者,按次處新臺幣2 萬元以上20 萬元以下罰鍰
- (2) 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行銷時,應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
- (3) 於首次行銷時,應提供當事人表示拒絕行銷之方式
- (4) 若已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當事人即不得拒絕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
官方答案
(4) 若已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當事人即不得拒絕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
解析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非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行銷時,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行銷者,應即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且於首次行銷時,應提供當事人表示拒絕之方式,並由機關負擔所需費用。此項拒絕權為當事人的法定權益,即使事前曾取得書面同意,當事人仍得隨時行使權利表示拒絕行銷,非公務機關接獲通知後即不得再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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