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3梯次 金屬成形乙級 學科
第44題
下列使用重製行為,何者已超出「合理使用」範圍?
題目
下列使用重製行為,何者已超出「合理使用」範圍?
- (1) 將講師的授課內容錄音供分贈友人
- (2) 將著作權人之作品及資訊,下載供自己使用
- (3) 以分享網址的方式轉貼資訊分享於BBS
- (4) 直接轉貼高普考考古題在FACEBOOK
官方答案
(1) 將講師的授課內容錄音供分贈友人
解析
依據我國《著作權法》規定,授課內容屬於受著作權保護之語文著作。第51條雖規定供個人或家庭為非營利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利用圖書館及非公眾使用之機器重製,但將錄音內容「分贈友人」已超出單純個人私下利用之範疇,涉及散布與未經授權之重製行為,侵害著作財產權,故已超出合理使用範圍。其他選項中,純個人非營利下載在合理範圍內;以超連結分享網址未重製內容;依法令舉行之考試試題依著作權法第9條不得為著作權標的。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